有关媒体报道,参加手机漫游费降价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候选名单,已由中消协上报给了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有观点认为,漫游费是运营商之间的事,根本没有向消费者收取漫游费的理由。候选代表谢延德表示,资费问题久拖不决,电信业在消费者心里成了一个“不光彩的行业”。有数据表明,2005年中移动公布的利润是535亿元,其中漫游费收入就高达490亿元。
问题是,当初收取这个费用的目的是为了特定环境下中国电信事业的发展,那么在目前的新经济、新技术环境下,这个费用是应逐步降低呢,还是该一次性彻底取消?
李忠存:取消是众望所归
手机漫游费根本就没有给运营商带来太大成本,只是当年运营商们用以获取暴利的手段。地球村都已经在网络上实现,为何运营商不能放下自己高高在上的架子,让国内通信更自由呢?
阎滔:大企业要主动担责
大企业要有大企业的风范,不能光看利润,不注重企业形象。建议中移动和中联通主动地宣布取消手机漫游费,不要等到政府出台行政命令或立法。
郝彬彬:对听证不太乐观
以客户出资来方便区域服务商之间利益协商,凸现了垄断者的野蛮。只要垄断格局不发生改变,定价权就仍单方面受控于运营商,那么对听证会就不能抱过于乐观的态度。
林永泉:开征暴利税
讨论漫游费该不该收、收多少,没谈到点子上,此项费用的要害是它为运营商带来了垄断暴利,因此最有效的经济手段应该是对其开征暴利税。
励俊:取消漫游费须有时间表
手机漫游费过高,是垄断暴利,关于这点争议不大。但在解决方法上,道有分歧:一派以人大代表、专家代表及消费者为主,呼吁彻底取消;而以运营商主打的另一阵营则声称,“全面取消手机漫游费尚无时间表”。
为何一个技术上并不存在障碍的手机漫游费,千呼万唤就是无法取消呢?早在2005年9月,信息产业部不就已经规定对手机漫游费实行“上限管制”,鼓励取消了吗?然而2年多来,运营商一次次令消费者失望。所以我们必须认识到,取消手机漫游费的最大障碍,仍然来自运营商。我们必须问责运营商。
著名电信问题专家、《电信法》起草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阚凯力说得很明白,手机漫游费根本无关技术成本,实际上是运营商协调各个地区不同资费政策的结果,属于内部管理成本。“如果没有漫游费的话,各地区销售的手机卡就会被倒卖到其他地区,造成运营商管理上的混乱。”
垄断,很好地保护了“手机漫游费”这个早该退出历史舞台的收费项目。作为上市企业,移动运营商在长达10年的时间内没有积极消化冗繁的内部成本,而是凭借其垄断地位,很安逸地向每一位用户强行分摊成本。手机用户们为其落后的内部管理买单,所得的收据名目却是 “漫游费”。漫游费还是他们牟取暴利的重要手段。有了所谓“跨地区”一说,各地移动和联通“寡头”就可堂而皇之地控制“漫游”价格,消费者则不得不为之买单。
我们还须清醒地认识到,手机漫游费在和谐社会中并不是一项仅仅关系到收费的小问题。今年是奥运年,如果世界的目光发现,在这个对外热情好客的国度里,本国公民只不过跨省乃至跨市出行,都不得不支付手机漫游费的话,不知当作何感想。须知,无论在美国还是日本,同一通信企业,同一项服务,同一国度内,收费都是一致的。成员众多的欧盟,也从去年开始逐步取消了各国之间存在的手机漫游费。
因此,在“取消手机漫游费”问题上,我们期待相关部门更有力地协调和推动,这事儿必须有个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