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下午,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公布,“降低手机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拟于1月22日在北京召开。委托有关研究机构提出的方案及相关参阅材料,已于日前投寄给听证会代表。据悉,这次提交听证会讨论的方案有两个。
从去年5月8日信产部在官方网站上征询漫游费上限标准意见开始,漫游费下降的破冰之旅已经走了8个月,本来要在去年12月公布的漫游费上限方案改成了在今年1月22日听证。
公布的两套方案,降价幅度不等,有专家称方案太复杂,普通消费者读不懂。至于取消漫游费的呼声,也随着两套方案的公布越来越弱。最终会实行哪一套方案?漫游费的取消到底会不会成为泡影?
随着听证会的临近,人们的目光集中到了听证会代表的身上。到底什么样的人有资格参加听证会,他们能代表民意吗?
代表名单成了智力竞猜题
1月9日,参加手机漫游费降价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候选名单,由中消协上报给了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中消协投诉部主任邱建国表示,候选名单提交给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后,将由他们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最终名单,并向公众公示。“代表首先得是使用过漫游通话服务,并对漫游费有一定调查研究的人”。
此次听证会的5名消费者代表候选人分别来自北京、上海、湖北、四川和辽宁。据了解,北京市消协向中消协推荐了两名听证代表候选人,分别是:中国社科院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谢延德、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张严方,北京的代表将在这两人中产生。
根据中消协公布的情况,5名消费者代表候选人,男女比例上,男性4人,女性1人;民族成分上,汉族4人,少数民族1人;职业情况是,管理干部1人,大学教授1人,中学退休教师1人,律师1人,公司顾问1人。
另外,5名代表候选人年龄最大的55岁,最小的35岁,平均年龄46岁。中消协表示,上述代表候选人基本涵盖了以公务、商务为主出差产生漫游通话费用和以自费旅游、探亲为主产生漫游通话费用等几个方面消费者,具有代表性。
本报记者致电中消协有关领导咨询代表候选人姓名,中消协几位领导表示,他们只负责把姓名报给国家发改委,没有公布姓名的权力。但他们表示,只要国家发改委批准,这些候选人即成为正式代表。
邱建国向本报记者透露,其实一共有6名代表,除了各地消协推荐的人选之外,国家发改委特批了中消协一个名额,现在这个人选已经产生,是中消协内部人士。但他同时表示,不方便透露此人姓名。
记者随后通过各方渠道打听五位代表姓名和联系方式,均被告知,不方便公布或者没有权力公布。
经过各地媒体的猜测和本人证实,上海市代表被确定为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的江宪律师,四川的听证会代表是成都大面中学的退休教师黎香友。还有媒体猜测,沈阳某公司首席顾问沈长征,可能就是辽宁代表。而湖北代表,由于湖北消协的保密,记者一直没能联系上,没能核实其身份。
根据职业和性别,媒体推测北京代表应该是既是大学教授又是女性的张严方,在记者与一位内部专家的交谈中,该专家也从侧面证实了这一点。
临近1月22日的听证会,但国家发改委承诺公布的漫游费听证人员名单,记者还是没有看到。
长期关注价格听证的学者沈大军博士说,根据有关规定,听证的程序和听证的名单都是要公布的,而且不能太迟。
选择代表的标准是什么
一位消费者向记者表示,他从去年信产部开始征询漫游费意见的时候就很关注此事,但自己根本不知道漫游费听证会代表是如何选择的,如果是指定的话,怎么保证代表们能反映所有的意见呢?
据《华商报》报道,北京、上海、四川、湖北、辽宁5个地方消协各推出一名消费者代表参与听证,分别代表华北、华东、西南、中南和东北5个地区,分配比例比较合理。有人质疑为何独缺西北地区代表,中消协投诉部主任邱建国解释说,“名额不够,如果有6个,那肯定有西北。”
“听证代表只代表他自己,意见优先,只要意见不同就应该有同等的发言机会。”清华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教授李楯说,如果北京的消费者对漫游费有八种意见,北京就要有八个名额,如果华东和西南地区的消费者意见一致,那么只需要一个人就可以了。
听证要的就是“质”,就是要听不同的意见,如果要“量”,不如去做大型民意调查。“听证代表跟身份和地域无关”。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研究所所长毛寿龙教授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听证会代表的遴选标准关乎代表的具体资格条件,至少应当考虑到代表的广泛性(结构布局)、代表性(民意基础)、专业性(代表能力)和独立性(立场取向)等四项内容。目前,我国采用的自上而下的遴选方式必然使其公正性大打折扣。
沈大军说,根据有关规定,听证应该先拿出成本来,而且这个成本不是企业自己提出来的方案,是相对公正的第三方,比如会计公司审计出来的。
李楯说,现在所有的听证会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听证在中国没有什么制度,因为关于听证没有详尽的规定,现在我们的听证会和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没有任何区别。
“听证的主要目的在于民主的表决。”李楯说,在听证时,各种意见都有平等的地位,各种意见当面向决策者陈述,决策者倾听不同的意见,以便让决策更具有合法性。
据1月13日的《劳动报》报道,上海听证代表江宪看过两套方案后表示,不排除要求提出新方案的可能性。
李楯说,如果对发起单位提出的方案不满,代表可以再提方案。不过需要代表陈述反对意见,然后说出理由,拿出证据。
沈大军认为,听证只是程序,无关决策,“秀”的成分更多。很多听证会成了“鸡肋”。
“听证应该成为一项日常的工作,而不应该成为一种表演。”李楯说。
本报北京1月1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