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郭晓明 钱卫华)北京移动开展发短信赠话费活动时,用户赵先生按规定发送短信后却没有得到话费。于是赵先生用固定电话给10086打电话交涉,花去电话费2元。近日,东城法院判决北京移动为赵先生花费的2元钱话费买单。
赵先生是全球通用户,去年9月14日,他接到移动公司发来的短信,内容为:“全球通与您携手多年,期待与您的诚挚沟通!回复短信‘GT加全球通服务提升建议或您与全球通一路同行的故事’,即可获得10元电子充值卡。”看了短信后,赵先生按要求将建议发到了10086。同日,10086回复短信称,“您将获得10元电子充值卡一张,我们将于3个工作日内发送短信给您,请注意查收。”
此后,赵先生没有收到移动承诺的充值卡。去年11月5日,赵先生用固定电话拨打10086投诉,通话18分钟。当天中午,赵先生终于接到了10086发来的10元电子充值卡。但赵先生认为,因移动的违约导致自己投诉产生的2元通话费,应该由移动公司承担。于是他起诉索要,并要求移动公司道歉。
庭审时,北京移动表示,移动用户用手机拨打10086不会产生通话费,赵先生用固定电话拨打,损失是自行产生的。
法院认为,赵先生与北京移动形成了合同关系,北京移动没有在承诺的3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充值卡,导致赵先生用固定电话投诉产生通话费,北京移动应承担违约责任。因双方没有约定具体投诉方式,赵先生用固定电话投诉并无不当。但赵先生要求北京移动书面道歉缺乏法律依据,没有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