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产业网讯】(通信产业报(网)无线栏目主编 卢子月)这些天,业内热议运营商是否应该向微信收费。笔者认为,网络资源是运营商的产品。理论上讲,运营商有权决定自己产品是否收费,以何种方式收费,收多少钱。但实际上,由于网络资源的市场化程度不足,使得收费引发了巨大的争议。
目前,腾讯等永远在线业务,占用了运营商大量的流量和信令资源,这的确对运营商的网络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很多国际运营商的网络都曾因此而崩溃。这一问题如果不加以控制,随着移动互联网业务的大发展,运营商的网络早晚有一天会不堪重负。如果要从技术层面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对运营商现有的网络进行重新设计,重新建设。这对于任何一家运营商而言在成本方面都是难以承受的。
网络资源是运营商提供的产品,是腾讯提供微信服务不可或缺的原材料。移动互联网服务需要为自己占用的网络资源买单,运营商有理由为自己提供的产品收费。理论上讲,运营商和腾讯就仿佛轮胎厂商和汽车厂商一样。轮胎厂商有权决定自己的轮胎卖给谁,卖什么价钱,而汽车厂商也可以决定自己采购哪种轮胎。
但是,由于我国的频谱资源和网络运营牌照均由国家划分,未像商品一样实现市场化。这就导致我国的网络资源实际只掌握在三大运营商手里,以垄断形式存在,网络资源并未像商品一样实现真正的市场化。
运营商在产品定价中掌握极大的话语权,网络资源这种产品的价格远远高于市场充分竞争后的价格。试想,如果我国网络运营市场真正实现了市场化,腾讯有权力在更多家运营商之间自由选择,那么,即使运营商向微信收费,价格也会很低。
同时,既然要收费,那么网络资源就应以产品形式存在。由于我国运营商网络资源市场化程度不高,在这方面还有欠缺。首先,应有合理的计费方式。坊间传言按照微信的条数和类型来收费。笔者认为,这并不科学。每条微信对网络资源的占用情况都是不同的,如果要做到公平,就要给出统计结果,做到真正按照网络资源占用收费。传送一条微信,使用3G、4G、WiFi的成本是不同的。其次,网络资源既然是收费产品,其质量就应得到保障。用户为移动互联网业务交费,能够得到何种网络质量,运营商应该给出明确的承诺。如果没有对于产品的质量和功能的明确描述,让用户如何去选择呢。
因此,笔者认为,运营商的确应该向微信收费。但前提是对于怎么收费,收多少费能够给出合理的解释。同时,我国运营商网络资源市场仍未真正的市场化,这也给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很大的难度。而作为消费者,即使有一天微信收费了,只要费用合理,也是可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