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移动转售企业不超十家 市场准入需配套政策

  本报记者 符周顺

  电信业开闸,虚拟运营商蠢蠢欲动,大批民营资本陆续加入这场角逐之中。目前约有60多家企业与三大运营商展开了接洽,不过业内预计,首批获得“虚拟电信运营商”牌照的幸运儿将不会超过10家。在基础运营商方面,中国电信已经确定了转售业务三大原则和四大策略,以“差异互补”为基准,这表明了基础运营商在这场开放大戏中的态度。国家放开门槛的目的在于激发市场活力,做大通信市场蛋糕,但在目前电信市场竞争白热化的态势下,要实现这一愿景还需一系列的后续配套政策跟进。

  民资入局,摸石过河

  目前看来,有入局移动转售市场意向的60多家民营企业,基本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与传统运营商联系紧密的渠道代理商,如天音控股;二是大型传统零售商如苏宁、国美等;三是二六三等互联网增值服务企业。对于这些企业而言,哪些业务能做?哪些业务适合自己做?仍是萦绕在他们心头的难题,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基础运营商都没有给他们“明示”,这意味着,虚拟运营或者说移动转售市场的拓展需要这些民营企业“摸着石头过河”。

  获得入局牌照仅是民资迈开脚的第一步,据曾在英国维珍担任中国商务拓展总监的野村综研通信战略部总监刘羽介绍,要成为虚拟运营商,需完成几个步骤:获取牌照、成立筹备团队、确定战略以及谈判对象和商务细则、与基础运营商谈判直至签订谅解备忘录(MOU)和服务等级协议(SLAs)、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PMO)、确定并执行行动计划。

  当然,流程不是最重要的,影响转售商成败的关键在于如何找到差异化的切入点。迪信通创始人刘东海认为,要想成功的发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必须细分市场,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欧美的虚拟运营商能够取得成功,并不是和基础运营商拼话费价格,而是将多元应用集成在手机中。迪信通已经开始进行这方面的尝试,在去年推出了智能软件大礼包,将现在市面上最热门的软件植入到TF卡中进行推广,并且有获得了一定的收益。

  参照国外典型的案例,虚拟运营商需要有强势的自有业务,特别是在渠道、品牌和用户资源方面具备优势。像家乐福、7-11等企业,在国外参与虚拟运营,凭借的就是其强大的渠道优势,而迪士尼则主要倚重品牌和用户优势。

  市场放开,短期难撼格局

  移动转售试点的期限为两年,而到目前为止三大运营商公布接洽事宜已一个月,除中国电信公布转售合作三大原则四大策略外,业内并没有进一步的消息。

  德勤管理咨询一研究报告预测,未来中国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市场空间至少有300亿人民币规模。一旦虚拟运营商正式杀入市场,国内三大运营商所“垄断”的电信服务会有一定程度的改观。但是,寄望虚拟运营商改变中国通信市场格局显然不现实。

  首先,移动转售市场300亿的规模和整个通信业过万亿的市场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

  其次,从转售商和基础运营商的关系来看,二者的合作大于竞争。中国电信近日公布了在转售业务上的三大原则和四大策略:合作的原则之一是销售互补、合作共赢;第二个原则是以应用差异来开拓新市场;第三个原则是希望虚拟运营商能够持续运营,与中电信长期合作。在品牌、资费、IT、客服方面,中国电信也提出了相应的策略。移动转售商进入虚拟运营市场,将作为基础运营商探索差异化发展的队友。

  再者,目前申请转售试点的企业中,几乎都组建一个完整的运营体系,包括市场、销售、服务、IT支撑,这些企业对运营商的了解还有待深入。未来通信市场格局中,即便虚拟运营商入局,三大运营商之间的竞争依然是主旋律,至多演变成三大阵营的对垒。

  因此,在目前的市场机制下,转售企业还没有能力冲击基础运营商格局,至多只能作为搅局者搅动市场。但是长远来看,虚拟运营商的发展,对于整个移动通信业务发展将是一种促进,打开了另外一个百花争鸣的窗口。

  避免政策浅尝辄止

  政府鼓励民资进入电信市场,意在盘活三大运营商的差异化竞争,做大信息通信市场。从目前的形势看,民资企业热情很高,都纷纷在探寻差异化切入点。

  移动业务转售,通俗来讲,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的解释更为清晰:虚拟运营商无非就是一些批发商,它们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家基础运营商处打包购买语音、数据、短信等电信服务,然后进行包装,最后以零售方式卖给普通消费者。但是在转售的过程中涉及市场竞争、行业监管、业务创新等多方面的问题,显然不是一两个公告类的文件就能产生效果。

  国内电信业自2008年六合三重组以来,改革步伐一直细水长流,从三网融合到携号转网,曲折的发展历程都表明,推进变革需要持续不断的配套政策跟进,因为在目前中国电信业所处的体制、机制下,完全依靠市场去推动变革是不现实的。三网融合推进多年,广电和电信双向准入依然举步维艰,携号转网更是被视为失败政策的典型被逐渐遗忘。

  因此,移动转售业务试点需要吸取教训,此次的变革仅仅是一个开始,仍然需要后续的诸多配套、细化政策的跟进出台加以完善和深化。业内专家指出,虚拟运营商的运作在很多层面要复杂于基础运营商,单纯地认为介入一个长期垄断行业就一定能获利的想法很天真。目前看来,试点方案的诸多表述仍然过于笼统,号码等资源分配、业务许可范围、用户权益保障、市场竞争监管等诸多方面仍需要进一步明确。

  移动业务转售试点是电信业破冰改革的里程碑,期待进一步的政策细化。在给予民营企业更多成长空间的同时,或许更应该思考如何避免泥沙俱下的无序涌入对电信业造成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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