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通信网讯 11月12日消息,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各自上报了与其合作的虚拟运营商合作商名单后,业内人士发现双方重合的名单达9家,由于传中国联通规定其合作的虚拟运营商不能与其他运营商合作,因此,这些虚拟运营商可能要在联通和电信中作合作伙伴的选择。
此前10月28日,中国电信集团已召集了选中的相关企业进行了《移动通信业务号码转售》的协议签署。这些企业共16家,比之前传出的少1家,包括苏宁、国美、迪信通、爱施德、天音、朗玛信息、北纬通信、乐语、万网、京东、连连科技、话机世界,用友、三五互联、长江时代、分享在线。
而更早前,在中国联通高层的亲自关注下,已经有14家企业通过了联通的审核。
这些企业即移动通信产品转售企业,俗称虚拟运营商。从上述企业可看出,部分属于典型的社会零售渠道商,部分属于不知名企业,没有社会零售渠道资源,应该是准备开拓集团客户的。
有意思的是,双方的名单中有9家企业都是重合的,据称中国联通的合作企业是排他性的,即与中国联通合作的虚拟运营商不能与其它运营商合作,这样的话,如果同时报了两家运营商的合作企业,就只能选择其中一家。因此,虚拟运营商们有可能需要重新选择运营商合作伙伴,再加上中国移动迟迟未确定虚拟运营商,因此,工信部批准的虚拟运营商名单短期内不会出炉。(责任编辑:陈文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