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日电 尽管英国早在1999年就已发放虚拟运营上牌照,时隔14年后,中国首次发牌却仍被认为是恰到好处。今日,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所长鲁春丛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间时就表示称,发放时机是否恰当主要看行业自身监管能力的基础和条件,现在民营企业进入基础电信业时机仍然还是很好的。而且他认为未来几年中国移动通讯转手业务将大有可为。
鲁春丛首先肯定了时间上的差距。不过他也表示,时间有差距,但是每个国家有考虑,一个考虑行业发展的特殊阶段,第二还要考虑到我们行业发展自身监管能力的一个基础和条件。从发展来看呢,我觉得民营企业进入基础电信业时机仍然还是很好的。
他透露:“过去的一年是咱们国家通信行业政策最为密集的一年,国务院也发布了扩大信息消费实施意见,其中重要内容就是移动智能终端以及还有各种应用服务。其次就是宽带战略实施,4G发放,整个电信业的能力以及基础设施在今年或者明年几年内大幅度提升,在这个大背景下,行业的转型发展,会面临很大的契机,因此移动转售商进入基础电信市场也应该赶上这样很好的发展环境。”
“而从转售商角度看,老百姓目前消费行为来看,对智能机消费的欲望,以及升级速度都是非常快的。智能终端,还有移动通讯服务,已经成为个人消费、企业生产、政府提供公共管理服务必不可少的重要的一个工具。从消费的前景来看,是非常乐观的。”他还表示。
而谈到监管,鲁春丛表示主要是三个方面。“第一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这次三中全会决定也提出,市场是作为资源配置,发挥主要作用,原来是基础的发挥主要作用,首先强调,一定要利用好市场机制,其实本身移动转售商和基础运营商,它是一种互相弥补的一个关系,共同能够把这个市场做得更大更细,第一个,政府不要过多的介入,这次工信部也出了,和基础运营商都谈好了,有合作意向了,既然有意向,转售商在进入这个市场之前肯定想好商业模式,盈利点在什么地方,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
他还称,“第二要掌握好什么程度,我们认为一定要有生态竞合的理念,不仅仅简单的企业之间独立的竞争,它强调一个基础业和转售业之间密切配合生态竞争问题。我也讲了,欧美我也讲了,还有我们国家目前案例,如果没有好的互联网企业,基础运营业没有动力,虚拟运营商也发展不好。转售商和基础运营商之间,它一定要有一个生态竞争的共赢,互相弥补自己的不足,在产品、价格、服务渠道方面发挥灵活、精细化的优势,弥补基础运营商提供共性的不足,共同把市场做好。”
最后,他认为“从政府的角度要加强事后监管。现在目前试点批文里面,部里头关于通讯的发展、监管安全方面,已经有非常详细的考虑,有详细的制度规定,那么我要强调的就是说,对事后的监管我们一定要加强。一个就是转售企业,如果是不规范竞争,损害用户权益,或者在市场方面,扰乱市场秩序,那么工信部一定建议加大处罚力度,这种不规范竞争行为,像在欧洲也有这样一个案例,像法国,或者西班牙,都曾经针对监管部门,针对不规范移动转售商,处罚给巨额罚款,最高达到千万欧元,我们国家近些年很少有这样的力度。所以我也建议,在不规范退出机制和惩罚机制加强,保障用户权益,保障市场秩序。”(中新网IT频道)